隨著信托渠道的收窄,各類替代渠道涌現,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金交所)這類資產交易平臺也開始成為銀行理財資金做融資業務的另類“橋梁”。
日前記者調查發現,銀行理財與金交所的合作異軍突起。“與銀信合作、銀證合作相比,主要優勢在于成本低,金交所的費率只有千分之一,遠低于信托、券商千分之三左右的管理費。”某股份制商業銀行資金管理部人士介紹。
據了解,工行、興業、農行、中信等多家銀行已經涉獵此類金融交易所委托的債權投資類理財產品,但較少進行公開的產品宣傳,其中工行、興業規模較大。“不是金交所會員看不到這類掛牌信息,并且掛牌后很快就撤下,所以外界了解比較少。”前述人士解釋。
自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受限以來,不少銀行通過同業做融資類理財業務,以規避監管。
細拆產品模式
記者查閱到有關該類產品的公開信息僅有兩例。
一家是農行青海分行。“通過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為西部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籌集流動資金12億元,從而拓寬了大型優質客戶融資渠道。”該行稱,通過與總行公司業務部、金融市場部的溝通合作,該筆業務于2011年12月28日在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交易,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劃撥資金,是該行首筆委托債權投資業務。
另一家是中信銀行。同樣在3月份,中信銀行投資銀行中心設計和發起的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委托債權投資類理財產品完成銷售并起息,“此產品為山西潞安集團、山西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等戰略客戶實現融資規模超過10億元。”中信銀行還表示,目前該類產品針對全行戰略客戶的后續項目儲備已累計超過200億元。
這兩例產品都是通過金交所通道完成,合作模式可簡單解釋為,銀行有貸款客戶,但出于流動性緊張或沒有貸款規模,抑或要做大表外增加中間業務收益等各種原因,無法對其貸款,于是企業委托銀行做成債權投資產品在金交所掛牌交易,銀行向社會發行理財產品籌集資金,用來投資金交所該筆掛牌債權,等于用理財資金為企業客戶融資。
這種模式與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除了通道不同,本質上都是銀行向投資者銷售該產品募集資金,買入具有企業融資需求的貸款債權。
“一般是一家銀行加金交所來做,即自己購買自己掛牌的債權,也有一家銀行加交易所加另一家銀行交叉來做。”一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后者例如,B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投資A銀行的金交所掛牌債權,給A銀行的客戶融資;同時A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投資B銀行的掛牌債權,給B銀行的客戶融資。
金交所渠道“含金量”待考
通過與金交所合作,設計和發行委托債權投資類理財產品,銀行可規避監管政策,不必為這類理財計劃持有的信貸資產計提撥備和資本。
“這類(與金交所合作)理財產品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一般計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前述人士告訴記者。
盡管不清楚具體規模,但銀行的財務報表卻反映出買入返售類資產增長迅速。
如興業銀行,一季度末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余額達7078.06億元,較上年末增長34.31%;民生銀行一季度末買
入返售金融資產余額2182.49億元,比上年末增長54.76%;工行買入返售款項4962.11億元,比上年末增長42%,等等。
不過一些銀行也在擔心,金交所平臺的“含金量”有多大,對這種業務的參與度、風險把控能力有多少。
“盡管金交所相對于信托渠道成本低廉,但信托業、證券業發展歷史久、資產管理功能成熟、監管制度完善,金交所不具備這些條件,加上各類交易所都在進行清理整頓,我們認為金交所委托債權投資類理財產品最大的風險在于金交所本身。”前述人士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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